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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 2020.04.09
  • 中心简介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简介和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负责我院全体学生职业资格认证的报考组织和管理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加强对我院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指导,对我院学生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工作进行合理规划,指导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对各系开展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工作进行监控;

各成员以部门为单位,督促各专业教研室做好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工作计划,指导各专业做好宣传、报名、培训、辅导等工作;

各专员要深入教研室和各班级,宣传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和有关高职高专“双证书”制度,执行学院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文件精神,动员组织学生报考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并做好部门学生考证的统计、分析工作。

  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责范围

1. 认真学习和执行学院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布署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2. 围绕学院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配合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3. 承担学生资格认证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负责学生资格认证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4. 根据学院的实际和专业的要求,在学院开展职业资格证书知识的宣传,让学生了解更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知识,实现全面落实“双证书”制度。

5. 协助各系、各专业考研室开展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并且协助考研组织各工种的考前培训,加大培训管理的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6. 负责对我院考评人员的工作安排、考核、管理工作,定期提出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决定新聘任与否。

7. 负责全校非统考专业(工种)考核试题收集建库工作。

8. 负责对参加资格认证考生的资格审查,报相关主考部门核准签发准考证。

9. 负责新专业(工种)的申报工作。

10.负责资格认证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新专业(工种)报班,报考的组织管理工作。

12.负责各专业学生资格证书的办理,寄发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各专业(班)的考核、办证报表、相片、信封等的收领登记、保管工作。

14.负责学生资格证书考试补考、补办证书的办理工作。

 

二、资格认证管理

1. 鉴定所(考试站)的建立和报批。

2. 新专业(工种)的填报和呈批。

3. 新开班的报班、考务组织及考官接待及办证工作。

4. 证书的发放。

5. 学生资格认证档案建立。

6. 各专业考评员业务档案的建立。

7. 试题库的建立。

 

三、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根据院校的统筹安排制定本部门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2. 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3. 与上级考核部门、技能开发等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

4. 提出新专业(工种)的考核意见,并负责新专业(工种)的组织填报、呈批工作。

5. 组织和管理好资格认证考核的报班、考务、办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6. 直接指导和参与本中心业务组的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 做好每月的考务联系、组织和接待工作。

8. 建立健全各专业考评员业务档案,定期提出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9. 负责各专业(工种)报班、报考、办证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对非统考专业(工种)考核试题收集建库工作。

11.建立学生资格认证档案库。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业务组岗位职责:

 

(一)报表的填写

1. 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各种报表。

2. 报考表要在该工种考核前十天填写完成。

3. 熟悉各类报表填写内容、工种名称等。

 

(二)报班、报考

1. 熟悉所有专业(工种)报班、报考的业务程序。

2. 熟悉各种报表的作用、内容要求、格式等。

3. 报班、报考前要按要求,认真核对报班、报考人数,并做好登记、现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并缴纳有并费用。

4. 各专业(工种)报班表要在开班的3-7天报相应主管部门。

5. 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后的专业(工种),要在考核前十天报相应部门。

 

(三)办证

1. 熟悉所有专业各种证书的工作程序及业务工作。

2. 经常与上级发证部门保持联系,证书一经办好,必须当天将证书取回并核实登记复印后发放。

3. 学生资格认证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学生资格认证档案库。

 

 ()考务

 

1. 熟悉考务业务程序。

2. 在考核前做好各专业(工种)资格认证考试的收、发、考核、登记、审批工作。

3. 考取职业资格的专业在该各专业(工种)考核前一个月报技能考核中心。

4. 按照规定认真审核各专业(工种)资格认证考试。

5. 要在考核前十天与业务组或上级考核部门联系考核部门联系考务情况,并及时与相关系部教研室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管理规定

1. 所有未能如期报出的专业报表、证书、无特殊原因每迟报一天扣罚责任人20元,迟报三天以上,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 办理各种证书必须认真负责,如有差错,漏做,根据证书办量的难易度扣罚,最低不少于10/证。

3. 学生因丢失、损坏或其他原因要求补发证件和补考的,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经核实无误后,按规定缴纳办证费或考务费,方可办理。

4. 工作人员私下随意为别人办证均属严重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严厉处罚直至开除。